這是警政署小編最新的發文圖。
我當然理解NPA小編要的是一種創意跟網路討論度。但這則招募文是否妥適,我認為可以再商榷。
第一,夜市氣球射擊遊戲跟警察對嫌犯開槍,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事。先別說把嫌犯等同於氣球這類表面的指涉,最嚴肅的,是一個代表公權力的行使,另一個則是隨時可以再重來的遊戲。
因為代表公權力的行使,開槍意謂對他人生命安全的傷害,所以警察的 #用槍時機 是一件再嚴肅不過的事。在台灣如此,在美國也是。
否則警察不會有這麼多的報告要寫,不是嗎?
第二,我認為更令人難過的是,對公權力的尊重及榮譽感。
在美國,我感受到的是,一般人民對軍人及警察的尊重。而在台灣,不得不說,我們對軍警人員的尊重程度,跟美國有許多落差。
這當中當然有許多原因,包括台灣的歷史及國情等等。
但,長久來看,我們應該要朝著建立軍警人員榮譽感的方向來努力。
NPA小編這則貼文,的確是引起很多討論跟分享。但我想,它恐怕同時也貶低了許多辛苦警察同仁的榮譽感,或對多數警察同仁不甚公平。
簡單一點想法,跟大家分享。